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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160余家冻库经营者签非洲猪瘟防控责任承诺书

2019-05-14
为把好非洲猪瘟防控关,进一步阻断非洲猪瘟病毒传播途径,保障冷冻库猪肉及其制品质量安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10日召开全市冷冻库非洲猪瘟防控暨培训会。全市160余家冷冻库、自带冻库的猪肉制品生产企业当场签订了《海口市冻库经营者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责任承诺书》,对防控非洲猪瘟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原海口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支队长郝文磊在会上介绍了海口市冷冻库基本情况、存在风险,讲解了冷冻库和自带冻库的猪肉制品生产企业防控非洲猪瘟的具体要求。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原食品流通科贺昊副科长宣读了《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冷冻库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定向排查的通知》,对冷冻库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送检、消杀、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要求进行了解读。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黎新骞表示,全市冷冻库、自带冻库的猪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增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深入排查,全力防控,将加工流通环节非洲猪瘟疫情扩散风险降到最低。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清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的品种、库存、产地(屠宰点)、生产日期(屠宰日期)、凭证等关键数据。要加大打击力度,严禁经营染疫生猪产品或猪肉制品,该抽检的要做到每批次抽样送检,该无害化处理的要由专业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非洲猪瘟疫情传播扩散,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从严从重查处。

会议指出,为了进一步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歼灭战,把好猪肉质量安全关,全市冷冻库、自带冻库的猪肉制品生产企业要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对染疫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配合专业防疫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高风险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经过采样送检合格后方可销售或使用。非疫区的猪肉制品,相关凭证齐全方可销售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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