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2019年生猪养殖屠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牧计财发〔2019〕23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财政局,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农办计财〔2019〕3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稳定生猪产业发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223号)精神,为帮助生猪养殖屠宰企业渡过难关,切实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猪肉市场有效供应,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制定了《山东省2019年生猪养殖屠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畜牧兽医局 于 周 0531-87198072
省 财 政 厅 范 岑 0531-82669783
附件:山东省2019年生猪养殖屠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方案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