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公布《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29条,涵盖分支机构与代表机构的设立、名称变更、撤销、活动准则、社会团体管理主体责任及登记管理机关监管职责等内容。办法明确,分支机构与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设立的社会团体承担。社会团体对所设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履行管理主体责任。

来源:中国饲料工业协会(AI优化)